中心消防演练活动圆满完成
时间:2012-02-10来源:点击数:103次

       12月8日下午15:00时,在中心门诊病房三号楼举行了“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2011年消防演练活动”。中心领导对消防安全工作始终非常重视。根据市卫生局、申康中心及江宁警署的要求和中心防火工作的实际需要,决定举行这次在假想火灾情况下的消防演练。中心防保工作负责人认真组织,各科主任、安全员、职工都能积极踊跃参加这次消防演练活动。
        演练是为了贯彻今年十月国务院以及公安部关于的“清剿火患”专项战役精神,为了保障就诊患者和中心职工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确保在在发生火灾时,能够做到及时报警、有集中统一的指挥、能及时组织灭火,有序地撤离疏散等。确保我们制定的《中心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及《应急疏散假想情况演练方案》在火警情况下能得以有效实施。
        演练也是为了增强职工及病员、家属对消防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书面知识的转化成实践,明确一旦发生火灾,每个职工应该如何帮助病人疏散撤离,如何自救逃生,如何灭火,如何疏散易燃易爆物品和抢救贵重物资等,使职工对消防逃生的意识得以提高。
        演练同样是为了暴露存在的问题和需要改进之处,为下一步加以完善细化、改进提高,落实各项措施提供了有益的借鉴帮助。
        根据中心实际,我们先期制定《中心应急疏散预案与演练》预案,认真听取了消防学校专家的意见,研究制定了适合中心的《预案与演练》,组织全体安全员针对此组织全体安全员针对此预案进行培训,听取安全员的意见,做了相应的完善。如提出在三号楼二楼和三楼增设逃生绳,楼梯标明台阶数等。
        据此,中心进一步制定了《应急疏散假想情况演练方案》,通过把预案转化成假想情况来实施,以演练的形式经受实践的考验,检验其是否符合中心的实际情况,切实可行。通过演练活动,使每位职工真正了解掌握在发生火灾时应该去做什么,怎么做,这样才能保证一旦发生火灾时,能沉着冷静地去应对处置,避免灾难的发生,把火灾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
        根据演练方案,假设在三号楼一楼保洁休息室发生火灾,殃及主楼梯(木质)情况下,启动《应急疏散假想情况演练方案》,进行应对。12月6日中心王明进副主任、安全专管员赵永捷主持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相关科主任和安全员进行培训,讲解要领,步骤和方法,要求由各科安全员按职责要求细化落实方案内容。为了做好这次消防演练,我们邀请江宁警署消防专职民警钱剑平警官、社区民警沈建国警官以及社区消防专管员徐老师,消防演练现场,进行监督指导。邀请智能消防学校的刘先行老师除了在前期对我们的《预案》《方案》进行评审,帮助修改外,还聘请他作为这次演练的指导评判专家,进行现场技术指导等。
        下午15:30时整火灾警报发出后,中心立即启动《预案》和《方案》,迅速成立灭火指挥部,相关部门人员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二号楼各楼引导员积极引导疏散病人,各疏散引导组按照规定路线引导病人撤离至集结地,清点报告人数,中心职工也迅速地撤离到中心绿化地,等待指令。救援灭火组、医疗救护组、安全警戒组各自履行职责,报告情况,这次演练中职工都能保持严肃的态度,认真履行《方案》规定的各自职责。
演习结束后,职工认真聆听了消防专职民警钱剑平警官、智能消防学校刘先行老师、以及中心王明进副主任的点评总结,通过这次演练,使职工经受了一次临近实战的练习,职工总体反应良好,感到演练的意义,练与不练大不一样。
        经过演练也暴露出中心在应对操作中存在的部分问题:如各层警铃不同,造成各部门行动不一致;个别职工未按指定路线疏散撤离;个别组未及时主动向中心灭火指挥部报告情况。灭火器前有遮挡物等。这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加以改进。此次活动后中心已着手准备近期召集各科安全员就
        活动进行点评,重点是针对存在的问题如何解决,落实责任到部门到人;加强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改进,不断提高,做好安全工作。
        通过这次消防演练活动,使中心职工增强了消防安全意识观念,对消防工作更加重视,对今后做好中心消防安全和安全生产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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