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车收费管理规定
时间:2013-04-28来源:点击数:299次
根据上海市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对就诊病人车辆进行停车收费管理,规定如下:
1、收费标准:每小时6元。
2、停车收费计算办法:
15分钟内免费;超过15分钟至1小时的按1小时收费;超过1小时的按每半小时3元递进收费。
3、停车时间:7:00时至17:00时。
4、停车原则:只允许就诊病人小型车辆停放,其他车辆一律不得停放。
5、住院病人车辆确需停车过夜的,凭病房停车证明停放过夜(17:00时至次日7:00时),每次收费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