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部分业务用房改造项目的比选文件
时间:2016-07-01来源:点击数:1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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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将开展部分业务用房改造项目,现将有关项目比选情况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1、施工地点:静安区康定路380号,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院内
2、项目内容:
1) 将3号楼三楼病房原有的医生办公室改造为病人留观病房
2) 将2号楼三楼以及二楼的部分房间改造为医生办公室
二、项目要求
1、改造的具体面积以及房间分布可以直接同我院行政后保办有关人员联系,并到院直接测绘。
2、本项目工期控制在14天内完成。
3、本项目预算控制在10万以内。
4、本项目竣工验收应达合格工程。
三、项目比选人邀请个数:3个
四、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比选申请人应具有三级及以上建筑资质等级,
2、比选申请人应有着较丰富的建设经验,应提供1-2个建筑案例。
3、比选申请人应设有1名符合要求的项目经理,在现场施工中负责项目的管理和施工
五、比选申请人报名时上交材料
1、“三证一照”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身份证明(如身份证复印件)
4、施工设计图纸
5、参选报价书
6、 施工设计方资质以及简介
7、以往项目建设案例1-2项
8、无犯罪证明材料
其中1-7项材料,均应加盖公司公章。
六、比选程序
   1、比选文件递交时间和地址:请于7月8日(周五)16点前将比选文件密封后递交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行政后保办,地址:江宁路509号4楼。
   2、比选时间:7月12日(周二)10点在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1号(综合)楼3楼多功能厅召开比选会,请比选申请人准时到会。
   3、联系人:叶江东  王琦
4、联系电话: 62715155

 

                                    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
                                     2016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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