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比选公告
一、 招标条件
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招标代理入围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以下称“招标人”),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院内自主比选招标。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招标代理入围项目
2、入围机构数量:2家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2年。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有权对入围供应商进行考核,不符合要求的有权提前终止服务协议。
三、比选采购内容
1、为采购项目实施全过程的招标代理工作。主要内容如下:
1)货物、服务招标代理;
2)工程项目招标代理;
3)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目标分析等;
4)相关工程建设项目分包及主材的招标或者比选确认;
5)相关设备货物购置的政府采购
6)质量要求:所有项目招标过程与结果必须达到符合国家、地方法规和法定程序要求并最大限度满足项目要求。
2、配合业主做好各类前期准备工作,包括各类招标资料和手续准备工作,为项目如期招标实施创造条件。
3、配合业主做好包括资料与图纸核对工作,前期市场(包括专业分包、设备、材料等)调研工作、认真做好工程量清单编制、汇标分析等具体工作。
4、做好项目比选资料汇编、整理、归档工作,并符合国家、地方归档规定的质量要求。
四、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方式。
2、具有招标代理资质,须在上海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登记;并曾取得过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
4、近3年内未因不良或违规行为被相关行政部门通报。
五、比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以下时间内获取比选文件:
2、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7 月30 日至8月3日
3、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凡有意投标人看到公告后直接下载比选文件。
4、有意投标者可于8月3日前将营业执照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指定联系邮箱。过期者不接受投标文件。
六、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8 月10日下午16:3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康定路380号2号楼3楼财务资产办。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
详细地址:康定路380号
联 系 人:谢磊
电 话:62717733*857
邮 箱:syfcg2018@163.com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目录名称 |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项目名称: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招标代理入围项目 |
2 | 项目内容 | 本次招标的主要内容是为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日常工程建设项目、设备货物采购项目、服务采购项目等选定招标代理公司。主要服务内容为:完成委托的项目的招标工作,按照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等法规确定招标方式,制定比选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抽取评标专家、整理总结评标资料等。 |
8 | 投标人须知 | 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
9 | 投标人须知 | 投标有效期:90日历天 |
第三章 投标文件组成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招标代理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
4、在以往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5、企业规模和服务特色介绍;
6、营业地点和开标场所等办公设备、设施介绍;
7、服务费报价。
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
财务资产办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