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 2018年度决算
时间:2019-09-05来源:财务资产办点击数:247次

第三部分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2018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2018年度收入总计为12,061.19万元、支出总计为12,061.19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750.98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收到2015-2017年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收入3400.26万元,2018年不再收到三年行动计划项目款收入。

二、关于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10,036.1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32.29万元,占9.29%;事业收入7,075.93万元,占70.5%;其他收入2027.90万元,占20.21%。

三、关于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11,414.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67.84万元,占83.82%;项目支出1,847.05万元,占16.18%。

四、关于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932.29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1.9万元,增长33.11%。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五、关于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2.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7%。与2017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1.9万元,增长33.11%。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2.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83.34万元,占8.9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825.00万元,占88.49%;住房保障支出(类)23.94万元,占2.5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919.97万元,支出决算为932.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支出增资12.32万元。其中:

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其他专科医院(项)。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年初预算为795.05万元,支出决算为807.3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支出增资12.32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50.40万元,支出决算为50.40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0.54万元,支出决算为10.54万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0.16万元,支出决算为20.16万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年初预算为2.24万元,支出决算为2.24万元。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23.94万元,支出决算为23.94万元。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7.64万元,支出决算为17.64万元。

六、关于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50.05万元,包括人员经费722.46万元,公用经费27.59万元。基本支出中:

1、工资福利支出711.92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2、商品和服务支出27.59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等。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54万元,主要用于:离休费。

七、关于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2018年度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

八、关于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单位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2018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单位2018年度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2018年度政府采购金额(以合同签订为准)为730.91万元,其中:货物采购金额611.00万元、工程采购金额119.91万元。

(三)车辆、房屋特殊占用情况

上海市眼病防治中心2018年度无车辆/房屋特殊占用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2018年度,本单位尚无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主要是:医疗业务收入等。

三、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培训业务收入、医疗延伸(辅助)活动收入等。

四、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单位使用本级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参加国际合作交流、重大项目洽谈、境外培训研修等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全国性专业会议、国家重大政策调研、专项检查以及外事团组接待交流等执行公务或开展业务所需住宿费、交通费、伙食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编制内公务车辆的报废更新,以及用于安排市内因公出差、公务文件交换、日常工作开展等所需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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